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35章
最后的审判(续)
4535.自26章以后的各章开头几节解释了主关于祂的降临或世代末了的预言;并反复说明祂的降临或世代末了表示教会的末期,这在圣言中被称为最后的审判。那些目光无法超越字义的人必以为最后的审判就是这个世界的毁灭,这种想法尤其出自《启示录》,在那里,经上说:
我看见一个新天新地。因为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已经过去了,海也不再有了。我又看见圣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天而降。(启示录21:1-2节)
还出自以赛亚书中的预言,那里有类似的话:
看哪,我造新天新地;从前的事不再被记念,也不再涌上心头了。你们当因我所造的永远欢喜快乐!因为看哪,我造耶路撒冷为人所喜,造其中的居民为人所乐。(以赛亚书65:17,18;66:22节)
那些目光无法超越字义的人必断定,整个天堂连同这个大地要毁灭;到那时,死人(第一次)要复活,住在新天新地上。但圣言不是这么理解的,这一点从提到天与地的许多其它经文可以看出来。对内义但凡有点相信的人能清楚看出,“一个新天新地”是指一个新教会;当前教会过去时,这个新教会就会取而代之(参看1733, 1850, 3355节);“天”是该教会的内在,“地”是该教会的外在。
前教会的末期和新教会的初期就称作“世代的末了”(consummation of the age),主在马太福音(24章)中曾论及这“世代的末了”。它们还称作“主的降临”,因为那时,主会离开前教会,进入新教会。这就是“世代的末了”(consummation,经上或译为灭绝的事,毁灭之事,毁灭,灭绝等),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到那日,所剩下的,就是雅各所剩下的,必归回全能的神。以色列啊,你的百姓虽多如海沙,惟有剩下的归回。原来灭绝的事已定,必有公义涨溢。因为主万军之耶和华在全地之中,必行毁灭之事,铁定之事。(以赛亚书10:21-23节)
同一先知书:
现在你们不可亵慢,恐怕你们的刑罚加剧。因为我从主万军之耶和华那里听见,要施行毁灭之事,铁定之事。(以赛亚书28:22节)
耶利米书:
耶和华如此说,全地必然荒凉,我却不毁灭净尽。(耶利米书4:27节)
西番雅书:
我要使人受困苦,以致他们像瞎子行走,因为他们得罪耶和华。他们的血必倒出如灰尘;他们的肉必抛弃如粪土。因为耶和华要彻底毁灭这地的一切居民,必猝然灭绝。(西番雅书1:17-18节)
从此处提到的每个细节明显可知,“毁灭”(或灭绝)是指教会的末期。
“地(或陆地)”(earth or land)表示教会,原因是:迦南陆地是自上古时代起教会一直所在的陆地,后来则是建在雅各后代当中的教会代表所在的陆地。当说这陆地或地“毁灭或灭绝”时,意思不是说住在那里的民族,而是说存在于教会所在的那个民族当中敬拜的神圣。因为圣言是属灵的,这陆地或地本身并不是属灵的,住在那里的民族也不是属灵的,唯有构成那里教会的东西才是属灵的。迦南陆地是自上古时代起教会一直所在的陆地(567, 3686, 4447, 4454, 4516, 4517节);因此,在圣言中,“陆地”表示教会(566, 662, 1066, 1067, 1262, 3355, 4447节)。由此明显可知以赛亚书中“在全地之中,必行毁灭之事”,以及西番雅书中“猝然灭绝这地的一切居民”是什么意思。众所周知,住在那地的犹太民族并未被“灭绝”,被“灭绝”的是他们当中敬拜的神圣。
“末了”(consummation,经上或译为终止,结局)的这种含义在但以理书看得更清楚:
为你百姓和你圣城,已经定了七十个七,要终止罪过,封住罪恶,赎尽罪孽,引进永义,封住异象和预言,并膏至圣所。一七中间,他必使祭祀与供献止息。最终荒凉临到那毁坏可憎的鸟身上,并且有忿怒倾在那行毁坏的身上,直到所定的结局。(但以理书9:24,27节)
由此可见,门徒对主说“你降临和世代的末了,有什么预兆呢”(马太福音24:3节)这句话时所问的“世代的末了”无非表示教会的末期。主的这些话,就是该福音书最后一节所表相同:
耶稣对门徒说,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天天与你们同在,直到世代的末了。(马太福音28:20节)
主之所以说,祂与门徒同在,直到世代的末了,是因为主的十二门徒与以色列十二支派所表相同,也就是说表示爱与信的一切事物,因而表示教会的一切事物(参看3354, 3488, 3858节);十二支派所表相同(3858, 3926, 3939, 4060节)。前面已反复说明,当仁,因而信不复存在时,教会的终结或末了就到来了。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下文说明,当今教会,就是所谓的基督教会几乎毫无仁和由此而来的信幸存下来;因此,其世代的末了就在眼前。
3021.“请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表示属世人照着它的能力对婚姻之爱的良善所承担的义务。这从“手”和“大腿”的含义清楚可知:“手”是指能力(参看878节);“大腿”是指婚姻之爱的良善,如下文所述。事实上,意思是在它的能力范围内对该良善所承担的义务,这从以下考虑清楚看出来:按照古代习俗,那些承担了与婚姻之爱有关的义务之人要把手放在他们对其有义务的那个人的大腿底下,以这种方式向他起誓。这样做的原因是,“大腿”表示婚姻之爱,“手”表示能力,或竭尽所能。因为人体的所有部位都对应于大人,也就是天堂中的属灵和属天事物,如前所示(2996, 2998节);蒙主的神性怜悯,后面我会充分说明这一点。大腿本身和腰部一起对应于婚姻之爱。这些事对上古时代的人来说,是众所周知的;这就是为何他们有那么多基于这种对应关系的仪式或习俗,其中包括:当他们要承担执行与婚姻之爱的良善有关的某件事的责任时,就把手放在大腿底下。关于这些事或对应关系的知识在古人当中最受推崇,是构成他们知识和聪明的首要事物之一;但如今,这种知识完全遗失了,并且遗失得如此彻底,以至于人们竟不知道任何对应关系的存在;因此,一些人听说此处所描述的仪式或习俗表示这些事,可能会感到惊讶。此处提到这种仪式或习俗,是因为论述的主题是亚伯拉罕想安排他的儿子以撒与他本族的某个女子订婚,并吩咐他的老仆人去执行这项任务。
如前所述,“大腿”因其对应而表示婚姻之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也可以看出来,如妇人被她丈夫指控通奸时所遵循的程序。摩西五经:
祭司要叫妇人发咒起誓;祭司要对那妇人说,当耶和华使你大腿消瘦,肚腹发胀时,愿耶和华使你在你民中间成为咒诅和誓语。他叫她喝了那水以后,她若被玷污,对丈夫犯下过犯,这致咒诅的水必进入她里面变苦了,她的肚腹就要发胀,她的大腿就要消瘦,那妇人便要在她民中间成为咒诅。(民数记5:21, 27)
“大腿就要消瘦”表示婚姻之爱的邪恶,也就是通奸。这个程序中的其它每个细节都有某种具体含义,甚至连最小的细节也无不表示某种事物,尽管凡阅读圣言,却对它的神圣没有任何概念的人必定奇怪为何这些事会出现在那里。正因“大腿”表示婚姻之爱的良善,所以圣言经常提到“从大腿而出”,如论到雅各的话:
你要繁殖增多,必有一个民族和一群民族从你而来,又有列王从你大腿而出。(创世记35:11)
另一处:
所有与雅各同到埃及的灵魂,凡从他大腿而出的。(创世记46:26; 出埃及记1:5)
论到基甸:
基甸有七十个从他大腿而出的儿子。(士师记8:30)
“大腿”和“腰”因表示属于婚姻之爱的事物,故也表示属于爱和仁的事物,因为婚姻之爱是一切爱的基础(参看686, 2733, 2737-2739节)。一切爱都来自同一个源头,也就是来自天上的婚姻,即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参看2727-2759节)。“大腿”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和属灵之爱的良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那骑在白马上的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6)
“那骑在白马上的”是指圣言,因而是指主,主就是圣言(参看2760-2762节);“衣服”表示神性真理(2576节);这就是为何祂被称为“万王之王”(3009节)。由此明显可知“大腿”表示什么,即表示从祂的爱流出的神性良善;祂因此也被称为“万主之主”(3004-3011节)。由于这就是主的整个性质,所以经上说祂“有写在衣服和大腿上的名”,因为“名”表示性质或品质(1896, 2009, 2724, 3006节)。
诗篇:
大能者啊,愿你大腿边佩剑,带着你的荣耀和威严!(诗篇45:3)
这论及主。“剑”表示进行争战的真理(2799节);“大腿”表示爱之良善;“大腿边佩剑”表示祂用来争战的真理来自爱之良善。以赛亚书:
公义必作祂的腰带,真理必作祂大腿的带子。(以赛亚书11:5)
这也论及主。“公义”因论及爱之良善(2235节)而被称为“腰带”;真理因来自良善而被称为“大腿的带子”;因此,“腰”论及对良善的爱,“大腿”论及对真理的爱。
同一先知书:
必无人疲倦,也没有在祂里面绊倒的;祂既不打盹,也不睡觉;祂大腿上的带子并不放松,鞋带也不折断。(以赛亚书5:27)
这论及主。“祂大腿上的带子”和前面一样,表示对真理的爱。耶利米书:
耶和华对耶利米说,他去买一根麻布带子束腰,不可把它浸在水里;要往幼发拉底河去,将腰带藏在磐石穴中;做了这一切后,当他去把它从那地方取出时,腰带已经坏了。(耶利米书13:1-7)
“麻布带子”表示真理,用它“束腰”代表真理来自良善。谁都能看出,这些行为都是代表。然而,它们的含义只能从对应获知;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一点将在某些章节末尾予以说明。
以西结、但以理和尼布甲尼撒所看到的那些事物的含义也一样。如以西结书:
在基路伯头以上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仿佛蓝宝石的样子,在宝座形像以上有一个形像,仿佛人的样子在它上头。我看见仿佛火炭的形状。从祂腰以上的样子和祂腰以下的样子看见仿佛火的样子,周围有光辉。下雨的日子,云中彩虹的样子怎样,周围光辉的样子也是怎样;这就是耶和华荣耀的形像的样子。(以西结书1:26-28)
显然,这场景代表了主和祂的国度。“腰以上的样子”和“腰以下的样子”描述了祂的爱,这从“火”、“光辉”和“彩虹”的含义明显可知:“火”是指爱(934节);“光辉”和“彩虹”是指从这爱生出的智慧和聪明(1042, 1043, 1053节)。
但以理看见:
有一人身穿细麻衣,腰束乌法精金带。祂身体如水苍玉,面貌如闪电的样子,眼目如火把,手臂和脚如擦亮的铜那么闪耀。(但以理书10:5-6)
没有人能明白这些细节的含义,如“腰”、“身体”、“面貌”、“眼目”、“手臂和脚”,除非知道它们的代表和相关的对应关系。从这些代表和对应明显可知,但以理所看到的代表了主的天国,其中:“腰”是指神性之爱,祂束腰的“乌法精金带”是指来自这爱的智慧之良善(113, 1551, 1552节)。
关于尼布甲尼撒看到的雕像,我们在但以理书读到:
这像的头是精金的,胸膛和膀臂是银的,肚腹和大腿是铜的,脚是半铁半泥的。(但以理书2:32-33)
这雕像代表教会的连续状态:“金头”代表第一个状态,该状态是属天的,因为这是一种对主之爱的状态;“银的胸膛和膀臂”代表第二个状态,该状态是属灵的,因为这是一种对邻之仁的状态;“铜的肚腹和大腿”代表第三个状态,该状态是一种属世良善的状态,“铜”表示属世良善(425, 1551节)。属世良善是对邻之爱或对邻之仁,只是这种爱或仁处于属灵良善之下的一个层级。“半铁半泥的脚”是指第四个状态,这是一种属世真理的状态,“铁”表示属世真理(425, 426节);这也是一种与良善缺乏任何结合的状态,由“泥”来表示。由此可见“大腿”和“腰”表示什么,即首先表示婚姻之爱,由此表示一切真爱,这从所引用的经文和其它经文(如创世记32:25, 32; 以赛亚书20:2-4; 那鸿书2:1; 诗篇69:23; 出埃及记12:11; 路加福音12:35, 36)明显看出来。大腿和腰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与婚姻之爱和一切真爱对立的爱,也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参看列王纪上2:5; 以赛亚书32:10, 11; 耶利米书30:6; 48:37; 以西结书29:7; 阿摩司书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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